1. 「酒類商品」根據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十九條第二項之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二條,屬於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之商品,不在享有 7 天鑑賞期的範圍中。 「酒類商品」
2. .由於葡萄酒品屬於特殊農產品,可能於生產過程、保存條件等因素發生變異,且無法在售前開瓶檢驗,因此消費者收到貨品時,請當場確認品項、包裝之完整性,開瓶後恕不接受任何型式(包含酒質異常之情形)
3. 退/換貨前請務必先與我們客服聯繫,待確認退貨相關事宜後再將商品退回指定地址,待商品驗退無誤後即辦理退/換貨手續。
4. 商品退/換貨時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完整包裝 ( 包含商品主體、附件、內外包裝、隨附文件、贈品及發票等),
5. 一旦確認收到您的退貨和商品狀態後,便會將款項依原付款方式退回。
因商品瑕疵或寄送錯誤等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,退換貨運費由本公司負擔
;係因歸責於消費者自己之事由,退換貨運費由消費者負擔,請務必確認後再申請。
6. 退換貨須符合下述條件其中一項:
實際收到的商品與所訂購商品不符合。
產品包裝內配件不齊全或商品規格與外包裝說明不符合。
商品有瑕疵或於運送過程中有損壞者。